银轮股份: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银轮股份"或"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行权")及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