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9月修订)
(2024 年 9 月修订)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指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