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益达: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薪酬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连 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 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薪酬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