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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002137SEA STAR(002137)2024-08-19 12:13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 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因公司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作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 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手续时,向深交所申请并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向 深交所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1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