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编号:01G20240435 致: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宏达 高科")委托,指派马恺律师、徐晓璇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14:00 召开的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宏达高科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和《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