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材料:西部材料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西部材料")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冠军先生的个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审查,上述独立董事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 具有独立性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公司上述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