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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正邦: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 年 10 月 24 日,贵院作出(2022)赣 01 破申 49 号 决定书,决定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 科技)启动预重整。 2023 年 7 月 20 日,贵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正邦科技的 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 (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 2023 年 11 月 3 日,贵院裁定批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正邦科技重 整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由正邦科 技在管理人监督下执行。截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正邦科技 已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管理人现将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情 况报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原则 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一)合法原则 监督工作应当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 (二)公开原则 1 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指 引。管理人对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