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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002186QUANJUDE(002186)2023-12-25 10:2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以下 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