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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186QUANJUDE(002186)2023-12-25 10:18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全聚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 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