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飞集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 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规定 和本制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