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晶电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 年 4 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落 实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东晶电子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