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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204DHHI(002204)2024-05-21 12:23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辽华律股见字[2024]005 号 致: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现行有效的《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所接受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包敬欣、邹艳冬出席了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集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其他相关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非经本所律师 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