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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214DALI TECH(002214)2023-11-15 12:38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委 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