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组织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同时也是其它管理系统 保持诚实、有效的方法之一。内部审计机构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展审计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的保证性与咨询性活 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 效果,其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和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室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