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 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大 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大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