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董事会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