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全食品: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002216Sanquan Food (002216)2024-04-25 09:47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证券事务部应当配备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务代表等。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