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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包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4年4月)
002228HXPP(002228)2024-04-19 13:18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研究和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