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4〕640号-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640 号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 达路 136 号。 倪辉,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黎红雷,鸿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 润)为 3,740 万元至 5,610 万元。4 月 13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5,000 万元 至亏损 5,800 万元。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 5,444.29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与经审计净 利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 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倪辉、时任总经理黎红雷、财务总监浦威未 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