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4年8月)(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