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 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 临时股东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