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出了《山东民和牧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 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 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