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山 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对恒邦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132 号文《关于同意山东恒 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3,16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16,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313,119.3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减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