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创: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高建、黄亚英、张汉斌、吴 光权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公司 2023 年 度在任独立董事高建、黄亚英、张汉斌、吴光权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高建、黄亚英、张汉斌、吴光权均符合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 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 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高建、黄亚英、张汉斌、吴光权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