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 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 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规范和明确,自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 行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