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