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 有效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