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 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负责及时 向董事会汇报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 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在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 提交公司本年度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