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高: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 年 10月 26日,贵院作出(2023)湘 03 破申 10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步步高股份"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 2023年 11月7 日作出(2023)湘 03 破 16-1 号《决定书》,指定步步高股份清 算组担任管理人。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 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4年6月30日,贵院作出(2023)湘 03 破 16-21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 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步步高 股份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 "《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的规定,重整计划由管理人进 行监督。 2024年9月19日,步步高股份向管理人提交了《步步高商 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公司 已经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根据《企业破 产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现将执行监督工作相关情况向 贵院报告如下: 一、执行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