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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002255SZHL(002255)2023-12-29 10:35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 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