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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002255SZHL(002255)2023-12-29 10:3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 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 具有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