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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重工: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2-2024年)
002255SZHL(002255)2023-12-29 10:32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分红, 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落实股利分配政策,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 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 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 润的,股东必须将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