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兰)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维护 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无缺席情况。 对于上述会议,本人在会议召开前根据公司会议通知上所列的审议事项,主动搜集获取 对作出决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并积极参与讨论,本着勤勉、 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