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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华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002262NHWA(002262)2024-03-29 11:3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应当按规定的 时间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 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 予以釆纳,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