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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江曙晖)
002264NHD(002264)2024-04-12 08:54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江曙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都")的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 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公正、审慎 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江曙晖,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2020年6月至2023年7月担任 新华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安妮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曾担任新华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厦门化工医药 机械厂财务部经理,厦门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厦门金龙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风险总监,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总 监,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