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本办法中各词语释义与《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一致。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计划旨在激励员工努力奋斗、创新业务、创造价值,激发员工发扬领航员精神, 在与公司共同成长的过程中能够分享发展成果、实现自我价值;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 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利益结合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