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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002267SPNG(002267)2023-12-11 11:08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陕西 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专业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兑现事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