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释 义 在本自查报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公司、本公司、川润股份 | 指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川润物联 | 指 | 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 | 房地产项目公司 | 指 | 川润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 | | | | 中国境内全资、控股子公司 | | 拟建项目 | 指 | 报告期内,本次自查范围内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已签 | | | | 署土地出让合同,但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 | | | | 开发项目 | | 在建项目 | 指 | 报告期内,本次自查范围内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已取 得施工许可证正在进行施工,但尚未全部竣工验收 | | | | 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 | 已完工项目 | 指 | 报告期内,本次自查范围内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已经 | | | | 全部竣工验收的项目,包括未完成和已完成销售的 | | | | 房地产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