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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272CRUN(002272)2023-12-14 10:2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