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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002272CRUN(002272)2024-02-26 10:17

致: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 "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川润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 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敬示: 本文件所载信息只传递给指定的收件人,具有保密性、特许性和隐私性。未经本所书面允许,本文 件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亦不得作为诉讼证据或其他目的使用。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所联系。 如本文件通过其他电子方式传输,请特定客户使用法律意见书中注明其他电子方式传输。如本文件 通过其他电子方式传输错误,请接受的第三人及时退还本所,本所致以诚挚的感谢。如您未收到全 部文件或未收到合格可读文件,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