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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对外长期投资管理制度
002284APG(002284)2024-04-17 10:19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长期投资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促使对外投资 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确保投资的高效性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对外投资,仅指对外权益性投资,即公司以让 渡自身拥有的资产来获取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或实施重大影响,或达到 其他需要,最终达到获取利益目的而作出的行为。不包括: 一、基本建设、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 二、长期债券投资; 三、期货投资; 四、房地产投资; 五、其它非长期性权益性投资。 "一"类投资参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二"、"三"、"四"、"五"类 投资目前未涉及,暂不作规定。 第四条 对外长期投资应遵循效益最佳、风险适度、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五条 对外长期投资的审批程序适用于财务审批制度有关规定。 第二章投资方案的前期工作标准 第六条 投资项目的选择标准 投资主体在选择对外投资项目时,必须综合考虑集团的产业政策、总体发 展规划和客观实际,及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等, 应尽量选择投资省、效益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