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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莱生活: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 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人员以 外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 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统计数 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使用管理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 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 相关重大事项信息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