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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莱生活: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 战略委员会委员,则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