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罗莱生活:关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和《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本 所")受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罗莱生活")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顾问,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 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的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对涉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关事实和法律 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所依据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查阅了本所认为必须查 阅的文件,包括公司提供的《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计划》")、《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