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经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会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下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