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 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