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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002296HHKJ(002296)2024-04-18 13:05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 决策权,其提出的方案或议案应当经过董事会审议和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并担任召集人。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薪酬计划或方 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