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科技: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 决策委员会没有决策权,其提出方案或议案应当经过董事会审议和决定。 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和经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战略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