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 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2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