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 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作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 [2013]42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若有)。监事会主 席可以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证券监管部门 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